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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纽约

    评分:
    0.0很差

    分类:犯罪片大陆2016

    主演:阮经天,杜鹃,苗侨伟,叶童,杨旭文 

    导演:罗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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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许多人都为出国狂热。路途(阮经天饰)是最年轻的五星级酒店领班,处事精明、为人仗义,无论是手下阿坤(杨旭文饰)等一众小弟,还是打算开娱乐城的金小姐(叶童饰),都对路途很是信任。从美国归来的精英商人米先生(苗侨伟饰)更是看中他,邀请他担任纽约新酒店的负责人。为了去纽约,许多人怀着不同目的来接近路途,其中也包括令路途着迷的女孩阿鹃(杜鹃饰)。纽约梦能否如愿以偿?路途和阿鹃的爱情又将何去何从?一段在欲望都市中关于选择的爱欲纠缠,就此展开……

     长篇影评

     1 ) New York,New York(1977)

    我真的不敢相信这部电影是Martin Scorsese拍的,不过这也说明了他的伟大,能尝试各种类型。特别是女主有一段的Solo,剪得特别出色,看不出一点拼接感。而且有一种歌舞片鼎盛时期的那种感觉。

    有人说这部电影和《La La Land》很像,我是不赞同的。这部电影的人物塑造完全和《La La Land》不同,Mia和Sebastian是相互尊重的,而《New York,New York》中Jimmy却是非常强势,他总想掌控别人,直到最后失去Francine而最后他还想挽回,他对Francine说:“我们可以重新来过吗”?然后在楼下等Francine一起去吃中国菜。Francine最后走到了门口,但是最后又回去了。她心里是有犹豫的,但是当一个人开始有自己的主见,她不再想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她开始有“自己的思想”了,虽然Francine还爱Jimmy。最后只留Jimmy一个人在街头,Jimmy最后笑了,De Niro那种笑你永远也抗拒不了。而Mia和却Sebastian不一样,虽然他俩也没在一起,但是最后的相视一笑说明他们是相互尊重与理解的。不过两部影片也有相同的地方,就是Jimmy和Sebastian最后都开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俱乐部,还有就是两部影片的色调也比较类似。我认为《La La Land》向Martin的这部影片借鉴了不少。

    我本来觉得这部电影有点太长了,但是看到最后的结局,特别是Francine的那种犹豫,以及Jimmy的笑,我觉得一切都值了。

    P.S:这部电影的资源我真的找的好辛苦😭😭😭

     2 ) 纽约,纽约

    《纽约,纽约》是马丁斯科塞斯1977年的作品,罗伯特德尼罗主演。这一对黄金搭档当时都还年轻,但是已经合作过《穷街陋巷》和《出租车司机》了。

    《纽约,纽约》是一部音乐剧。我以前说过,我不喜欢老式的音乐剧,尤其不喜欢其中突然开始的音乐舞蹈段落。《纽约,纽约》中有这么一段明显向老式音乐剧致敬的场景,但是整部电影的风格还是和过去的音乐剧大相径庭,歌舞只是出现在舞台上,而不会在生活中随时出现。

    《纽约,纽约》看名字很像是为一个城市作的传记,实际上那只是一首歌的名字。整部电影其实只是一对恋人的故事。而且这是典型的马丁斯科塞斯电影,以人物为驱动,所有的情节和冲突都是为了塑造人物。而以马丁斯科塞斯的能耐,全力塑造下,人物性格的复杂多样也是逐层呈现,清晰可信。

    只是我这样没有人性的人,对于这种完全以人物为主的电影,多少缺乏一点兴趣。包括马丁斯科塞斯最好的电影《愤怒的公牛》,我也觉得那电影的手法实在高超,完全high了,让人高山仰止,但是电影本身对我还是少点吸引力。

    《纽约,纽约》的男女主角都很有音乐才华,从表面看性格迥异,但是本质上却又很想象。正是这样的想象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但是也注定了他们要分开。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二战胜利日,Robert穿着赢来的夏威夷衬衣,Liza穿着军装。Robert不想在胜利日一个人过夜,所以他变着法地套问Liza的电话号码。Liza只有一个回答,No。

    这两人看来差别这么大。让Robert打动Liza的是第二天他们一同坐在出租车上,Robert说,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样东西,第一是音乐,第二是钱,第三是我爱的女人,如果我真的很爱她,我会把她放在第一位去。

    Liza一定是被Robert的爱情和音乐所打动的。但是她不知道的是,Robert或许也不知道,他说了谎,他最爱的只是还是他的音乐。更糟糕的是,在这一方面,Liza竟然和Robert完全一样。所以他们俩最后只能分手。

    电影中最让我动情的一段是,胜利日那天夜里,Robert送走了Liza,走到桥边,看着桥下穿着水手服和纱裙的一对男女正在跳舞。没有背景音乐,两个人只是在一柱冷蒙蒙的光下旋转跳跃。Robert一直站在桥上看他们。

    我觉得这是最代表《纽约,纽约》的一段。不过也有人说,那一段也是在向旧时代的歌舞片致敬。

    《纽约,纽约》中有大量的爵士乐。无论是Robert的表演,或者是Liza的表演都非常精彩。细说的话,我不太喜欢早期的大乐团风格,但是这个是我自己的品味问题。


    优点:人物塑造,男主角,女主角,历史感,摄影,布景,音乐

    缺点:故事平淡

    http://likeyesterday.spaces.live.com

     3 ) 人气歌手的悲恋物语

            在长达160多分钟的影片中,我一点都不感到冗长,这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吉米忧郁的色士风依然在耳边回响。我有些怀疑吉米在JAZZ乐坛是否真的有这个人,在那张录音室的排行榜上我分明看到吉米的曲子是No.1的,而伟大的Charlie Parker和伟大的Ella Fitzgerald只能屈居其后。按照评论轨的某些叙说,在这部影片之前至少已经有过1次的拍摄了,也许是2次。
            马丁.思科塞斯和罗伯特.德尼罗的配合真是珠联璧合,还有明奈丽的演技也是可圈可点。将三十年代大乐队时代为背景,把一个色士风手和一个绝世名伶的爱恨交缠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些爵士、蓝调和百老汇的舞台剧已经那么深刻的隐入了米国人的骨髓中去了,不然决不可能在这种题材的爱情片中将音乐味体现得那么浓郁。
            按照日本的称呼,这是一部人气歌手的悲恋物语。大战结束时她坐在哪里,六年后功成名就的她重回纽约,他坐在当年她的位置,看着她,鼓着掌!

     4 ) New York, New York

    纽约之于马丁·斯科塞斯的意义,应该可以和纽约之于伍迪·艾伦媲美。对一个城市深深的眷恋和归属感,是没有这种情节的人永远无法理解的一种深情。并不需要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物来表明方位,也不需要把解说性的形式生硬地加于其中。导演把“纽约”这个概念和符号,融入在影片开始后的每一刻。

    他和她在战争胜利的那天相遇,他把她当成一个需要征服的目标;她把他当成一个无法打发的无赖。邂逅并不是一见钟情的开始,导演调侃着意味深长的玩笑,一出关于这个城市的喜剧就此拉开序幕。

    他在楼梯上沉思,背景是旋转跳舞的男女,他的舞伴也已经出现,只是还没有接受他的邀请。出租车间不经意的聊天,他们分享了共同的兴趣——音乐。这之于他和她,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欢乐和悲伤都由此而来,爵士酒吧第一次轻松惬意的合作,她注意到他的才华与深情,这种感觉有点不明就里,于是她逃开了。好在他除了做事冲动,也是执着的人。从纽约到她演出的乡野,他说出他的爱,她终于无法逃避面对这个问题,迈出了自己的勇敢的一步。

    婚后生活琐碎而低迷,他们一次次地因为纷繁错杂而争吵,但是总能和解,哪怕只有一束花,一个吻。她成了他过往生活中从未出现过的责任,她为了他变得柔情温婉,做着自己以前无法想像的妥协。看似不可思议的故事展开到这里,都没有特殊的场景交待他们变化的内心,于是观众就和他们一起迎接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风暴,那些争吵,那些表白,像看着两个孩子成长一样默默体谅。

    如果慢慢磨和的过程顺利,那故事就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他们都害怕了,她不知道为什么情况变得无法控制,于是她捶打他,希望他能给她答案。可是他也无力安慰,自己都无法面对遭遇的一切,他看着她痛苦,自己也没有了方向。即使是对她的爱,也无力支撑他继续现在的生活。如同他说的那样,我爱你,可是我要离开了。她抱着他哭泣,她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于是他们因为音乐在一起,又因为音乐分开。

    若干年后他们都拥有自己的事业,她在大银幕上述说他和她的故事,他坐在下面默默微笑。岁月让他们成熟,也有能力去思考过往的一切。他们都明白,原来当时真的是深爱着对方。

    看到这时我有点无力地要泪崩了,终于懂得,原来是爱让他们没有理由地走到一起。那种心灵的触及,连他们自己都无法解释的感觉,在纽约的每一个清晨和黄昏,慢慢变深。他们相遇在对的时刻,遇到了生命中正确的人,这一切,其实,无所谓缘由,只因它真实存在。

     5 ) 烂片

    一分是给爵士乐的。除了爵士乐,毫无可取之处。剧情进展莫名其妙都算了,男主的设定简直让人恶心。下流、无底线、物化女人、谎言满篇、拿低级当有趣。从他出场就一直讨人厌,还以为接下来会有什么独特之处,越看越厌恶,女主居然就爱上了!how?why?天晓得从里面看出“伟大爱情”的眼睛们是什么结构。浪费时间啊,啥破电影,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

     6 ) 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去相爱

    我不想从你那儿获得
    证明你存在的虚荣
    我知道:
    时光有自己的名姓,
    你有你的姓名

    不要为我显示奇迹
    让你的诚律合乎情理
    让它们一代一代更加明晰

                      -----里尔克



        在后半夜的昏昏沉沉中看完《纽约,纽约》,折服于罗伯特德尼罗非凡的个人魅力,他在片中的每一个小动作、无赖似的调笑都透出一种流线型的自然,仿佛他想顺手拈来的一切,都是于他的存在而纷至沓来。

        也包括爱情,轻松偶然到无任何预见的开始,即使经历悲欢离合,我也相信JIMMY和PEGGY是一直相爱的,他们的感情自始至终是倔强的、自由的,就像贯穿全片的爵士音乐,但和背叛、刻意的伤害无关。
        
        当JIMMY为PEGGY谱出一首首“老歌”,当PEGGY将对JIMMY的爱写成一段段词;当PEGGY一次次瞪着惊讶的大眼睛看着JIMMY,当JIMMY坐在刚刚生产完的PEGGY的病榻前,将头埋入她的怀中;当他们相爱,但又不知所措的分开。他们都是做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人去爱对方的,无法改变的自由不羁和纯洁无暇的含情脉脉,将爱情稍纵即逝的属性悄悄淡化,变成一生的守望、欣赏,和祝福。

     短评

    被感动了。斯科塞斯的舞台毫无疑问是在皇后区的靡靡之音中,老马丁的调度在镜头间、舞厅里来回摇摆的就像称赞大苹果的脉脉率真耳语。当然相对地片子不能称之为整体,不动声色地叙事时痞气飞扬,自然凭借德尼罗显露出街头趣味,唱跳歌舞则特别精彩坦率,尤其从明奈利录制唱片推轨长镜的爆强单曲SOLO,到成名那段戏中戏,简直是鲍勃·福斯显灵,恰似这部遗憾爱情故事是对大乐队时代的一次浪漫、怀念、又心碎的颂扬,结尾像是明奈利唱的遗憾,他们没有成为彼此的一部分,也更像辛纳屈唱的预言,他们都成了这座城市的一部分,正如这部电影和《New York,New York》成为纽约的一部分。

    6分钟前
    • 给艾德林的诗
    • 推荐

    折服于罗伯特德尼罗非凡的个人魅力,他在片中的每一个小动作、无赖似的调笑都透出一种流线型的自然,仿佛他想顺手拈来的一切,都是于他的存在而纷至沓来。若让一个男人疯狂,给他一个技高一筹的妻子;欲让一个女人痛苦,给她一个冷落自己的丈夫。请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去相爱。

    11分钟前
    • 杉小爱|好姑娘,咱们走起来
    • 还行

    马丁和伍迪对纽约的情感溢于言表,《纽约,纽约》定性为歌舞片,更多的原因是搭建的老式场景(致敬?),没有歌唱的剧情对白,确实有别于我们对《雨中曲》《红磨坊》等等新老歌舞电影的印象。马丁的缺失又唯美爱情观,在《纽约,纽约》和《纯真年代》甚有代表性,相爱和能否相依是两回事,《纽约,纽约》中,当丽莎在舞台剧中修改了自己和吉米的前尘往事,修改了《纽约,纽约》的歌词,就说明了即便牵挂,再续前缘也不是正确的选择。个人很疑惑,吉米的不羁的无赖形象,怎么会有女爱得人死心塌地?

    13分钟前
    • christann
    • 推荐

    我要给爱乐之城改成三星了,果然在马丁斯科塞斯面前,只是雕虫小技。陷入德尼罗的演技不可自拔,简直快被他气死了。有一些很牛逼的镜头,比如最后一个镜子。没想到电影如此现实,细腻,沉痛。如何定义吉米呢,道德审判的话,他是渣男,但是又很真实。结尾妙极了

    14分钟前
    • EE
    • 推荐

    吉米和弗朗辛不可妥协、相互“藐视”的仕途断送了经典文本必然和解的信仰,但《纽约,纽约》可以不需要这样快乐的结局,嫉妒、争吵、斗殴,分手照样也有爱的闪光(再次反证了我对《婚姻故事》厌之入骨)。这样,影片本身对于传统好莱坞歌舞片的颠覆就传达出老马“改良主义”的野心,没有任何一个干净的解决,没有《一个明星的诞生(1954)》你死我活此消彼长的结构与制衡,而最后一组放手离开的镜头又将浪漫的神话彻底逐出,但仍然感动。

    18分钟前
    • ZzzBeatris
    • 推荐

    斯科塞斯宛如多南附体一般,创造了一部只关于韵律与节奏的实验影片,人物与故事都被卷入即兴爵士般无尽的狂躁演出中,不论是长达20分钟的开场派对,还是属于丽莎·明奈利的惊天长镜头,都是只是属于节拍与大小调的魔力绵延。

    23分钟前
    • TWY
    • 力荐

    等你沉迷于罗伯特德尼罗的表演之后,你会发现所有其他演员都不值一提

    26分钟前
    • 涅槃
    • 推荐

    Everything about this movie is just fantastic!

    28分钟前
    • 艾小柯
    • 力荐

    2个小时40分钟!!终于终于看完了<New York,New York>,呼....最后,也终于终于听到了等了一个晚上的那一首<New york,new york>,这种心情..真的..太难以明状了.熟悉的旋律和歌词..激动ing!说是Martin Scorsese导演,Robert De Niro主演,片子我没细致看,画面色彩很饱满,妆容和音乐都够浓重,歌舞稍嫌拖沓,不大气,最出彩的段落是两人争吵白热化,那种感情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分歧的过程..怕ing

    32分钟前
    • 大v
    • 还行

    老马拍片一点都不实在,拍什么都像夜总会~丽莎·明奈利的跳舞动作都让我想起SNL某集克里斯汀·韦格的模仿秀

    36分钟前
    • 张小强
    • 还行

    纽约,纽约,道尽马丁对这座永恒之城的无限爱意。歌舞并非述说类型,富丽怀旧的布景用色为从事音乐的主人公生成丝滑反类型舞台,璀璨表演和现实人生互为阐释的绝妙调度以元电影模糊幻梦与真实,演绎与往事虚实边界的手法将好莱坞与百老汇式的浪漫神话逆反到底,借Liza Minnelli的歌喉向星光灿烂的旧日传统致意。童话叙事里,完美结局专属明星,离别的恋人必须匹配倒流原点或重新开始的环形路线,但我们不是电影中的人物,故事至此分为歧路,两处对称镜像从热恋企盼到沉默重逢恍如隔世。我不会称它为女性电影,导演用垂怜姿态让渡女性造梦的权利,但弧光在降格俯就与女神仰视的骤然转变间锐利失真。De Niro塑造极端男性形象,暴力边缘的躁动无时无刻不触犯周身方寸,伤害尺幅对亲密关系中的爱人尤甚,于是她转身离去,世界照常运转。

    37分钟前
    • 嵇澹
    • 力荐

    要是先看了这部 拉拉链大概只能给两星了 老马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德尼罗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Liza Minnelli太可爱了嗓音也非常牛逼就是对嘴型略面瘫 德尼罗也是帅得发癫 从未想过New York New York这首歌也可以是伤感的 新家第一部电影 是个好开头

    40分钟前
    • 抖啊抖
    • 推荐

    马丁这部平庸之作,两半小时毫无节奏感,传记式的素材他真不拿手。马丁烂片还有纽约黑帮和无间风云

    43分钟前
    • 徐嘻
    • 较差

    这片给世界贡献了一个伟大的标题

    45分钟前
    • lakeblur
    • 还行

    看到三分之二了,才发觉女主角是Liza Minnelli,天生一副好嗓子啊!表演非常的舞台剧化,张力十足,只是不喜欢后面很长一段的Liza的电影部分,也不算是不喜欢,只是觉得很多余,像在凑时间一样。悲喜交加的一部好电影啊...一定要去找原声带来听!!!!!

    47分钟前
    • 偏執小塵埃
    • 推荐

    竟然也是一部女性电影,这要是说达米恩·沙泽勒没借鉴(不是致敬)《纽约纽约》我是真不信……《Audition》一整首和女主的成名曲调度都一样……更不要说人物走向、结局……影片开头开头都有像《我是古巴》的地方。如果说《爱乐之城》致敬了很多音乐电影,那之于马丁和《纽约纽约》来说,那沙泽勒基本可以算搞了一把搬运吧。然后,演混蛋,大概没人能比得过德尼罗了,我是真的佩服他怎么演出这股劲的……最后,丽莎·明奈利真是把石头姐碾压的渣都不剩,《爱乐之城》的爱情则更具现代性。

    49分钟前
    • 海棠无香
    • 推荐

    其实最后看着像致敬女主他爹的那段歌舞片还真不差,但是放在全片里看人物成长和剧情就变得蛮狗血,还不如说喜欢的genre不一样最终分手呢。德尼罗真的好帅,但是音乐人这个属性,好像是演技补不全的,尤其是对面的是个真歌手。桥段都好漂亮,可惜两位主角没那么来电。

    50分钟前
    • \t^h/
    • 还行

    毫无疑问是马丁最被低估的杰作。这部电影的所有元素都堪称完美,布景的搭设、爵士乐的演绎都极为考究。前半段,德尼罗用演技征服了丽莎·明奈利,但后半段丽莎用完美的歌技回应了德哥:你表演确实无可挑剔,但你却不会唱歌跳舞。

    51分钟前
    • 我是古巴
    • 力荐

    也算是《愤怒的公牛》姐妹篇吧,相同故事的不同变奏,而且《爱乐之城》应该是在这里偷师改编的小清新版吧,只不过3年后“公牛”太过耀眼,遮盖了这部电影的些许光芒,不过从时代性上说,本部二战后女性地位发展,男权受到挑战的描绘也胜过了“公牛”。

    52分钟前
    • 马雅可夫斯基
    • 推荐

    萨克斯风手爱上夜总会小歌手,一见钟情决定合作路演但诸多不和只能大吵伤心莫名分手。多年后歌手成了大明星,乐手也有了自己的小酒馆,两人在功成名就后的派对相视一笑,眼神里有生活的苦涩--不是La La Land。哎,两个人并不来电,德尼罗的角色还异常暴躁烦破表。只能听Liza唱歌了

    53分钟前
    • 米粒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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